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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用理念与文旅市场深度融合,赋能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甘肃省嘉峪关市文旅局召开“信用+文旅”工作培训会,巩固和深化文化旅游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效能,推动“信用+文旅”工作落细落实。市文旅局依托全国文旅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全面归集文旅经营单位信用信息,健全完善信用档案,依据经营规范、服务质量、守法情况等指标,科学划分信用等级,实现对景区、旅行社、文娱场所等主体的精准画像。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实施差异化监管,对诚信主体降低日常巡查检查频次、给予“绿色通道”等激励措施;对失信主体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究”。同时,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主动指导失信主体整改修复,引导行业诚信经营。下一步,市文旅局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依托优质文旅资源,创新守信激励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信用+文旅”应用场景,培育一批示范带动性强的文旅消费守信激励场景,不断提升文旅市场服务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营造安全、有序、诚信的文旅消费环境。
专栏 国内动态2026-03-25 -
“从提交申请到拿到贷款只用了两周多,申报材料比传统贷款少了三分之一!”贵州捷众森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顾潘拿着“科创积分贷”到账凭证感慨道。工作人员为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对于轻资产、无传统抵押物的科技型企业而言,银行贷款曾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作为贵阳市“科创积分贷”首个受益企业,这家磷石膏综合利用科技型企业凭借技术专利和研发投入衍生的“科创积分”,让授信有据可依,获得了急需的研发资金。贵阳银行零售信贷部(普惠金融部)审查审批部主管周健介绍,“科创积分贷”与传统信贷产品相比:在评价体系上,不再依赖抵押物,而是通过技术创新、成长能力等维度为企业精准画像;在服务模式上,依托“白名单”机制主动推送服务,流程简化、审批高效,精准匹配科技型企业“短、频、急”的融资需求;在风险分担上,“政银担”三方协同,尤其是担保机构的介入,为银行敢贷、愿贷提供了底气。将企业的技术专利、研发投入等“软实力”转化为可融资的“硬信用”——“科创积分贷”的落地,是贵州“十四五”期间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多元化科技金融体系的生动缩影。2025年2月,省科技厅牵头拟制,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科技金融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强化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服务、拓宽间接融资渠道、优化融资服务体系、完善融资保障机制四方面提出17条具体举措,构建集股权融资、信贷融资、债券融资、科技保险于一体的“股贷债保”联动机制,构建科技金融全周期服务生态。邮储银行贵州省分行为安顺市乾辰谷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科技金融服务回望“十四五”时期,一组数据见证变化:贵州省科技创新天使股权投资基金首期规模10亿元,贵州黔羚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首期规模5.05亿元。2024年末全省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达1133.3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872.7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08.3亿元……数字背后,是金融产品密集创新的体现,全省科技金融体系正在加速构建。“十五五”期间,贵州将着力抓好创新保障能力提升加强科技创新多元化投入,完善科技信贷担保机制,全面推行企业创新积分制,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科技贷”“专利贷”等特色产品,用好省级科创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州)设立科创引导基金,为特色科技强省建设赋能。
专栏 国内动态2026-03-24 -
为深入贯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切实发挥信用赋能实体经济、服务民生发展的作用,近日,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紧扣“践行诚信经营、提升消费品质”主题,开展“3·15”信用服务系列活动。通过“街头宣传惠民、上门助企纾困、入村服务兴农”三维发力,将信用知识、融资服务与反诈科普送至基层一线。政策宣传进社区。活动当天,六安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设立宣传展台。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宣传易拉宝、发放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六安)宣传册及信用修复指南等方式,向往来群众普及个人信用维护、企业信用建设及反诈防骗知识。针对群众关心的信用查询、异议处理等热点问题,现场提供“一对一”解答,提升市民的信用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精准对接进企业。由六安市发展改革委组成专项服务小组,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小组与企业负责人深度交流,详细了解生产经营现状及融资诉求,现场指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操作,讲解流程要点,帮助企业消除信用隐患,重点推介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六安)的普惠金融产品,演示入驻与申报流程,确保企业能熟练运用平台获取便捷信贷支持。赋能行动进乡村。在鲍兴村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小组开展了信用服务入村专项活动。小组针对乡村经营主体在信用管理中的痛点进行专项政策宣讲,通过现场演示平台操作步骤,指导村干掌握信用融资指导技能,打通乡村信用服务的末梢神经,为乡村振兴注入“信用活水”,打通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持续发力见实效。此次访企入村专项活动,是落实“数字六安”建设部署、推进普惠金融下沉基层的关键举措。作为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六安)建设运营的牵头推进单位,六安市发展改革委始终聚焦破除政企银数据壁垒,全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精准、高效的融资信用服务,切实打通惠企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下一步,六安市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统筹各方资源、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动,依托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六安)常态化开展惠民便企专项活动,持续优化平台信用评级与风险预警能力,完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红利,为六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力量。
专栏 国内动态2026-03-23 -
近日,曲靖亿纬锂能有限公司顺利通过“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成为曲靖市首家AEO企业,也是云南省首家获得AEO资质的新能源电池企业。AEO是国际通行的企业信用最高等级,被视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金字招牌”。通过AEO认证后,企业可在实施AEO互认国家(地区)享受通关便利,包括较低查验率、优先办理手续、简化单证审核等,并叠加多部门联合激励政策,有助于显著降低贸易成本、压缩物流时间。“我们专注于新能源电池生产制造,近两年对南亚出口锂电池保持快速增长。此次获得海关AEO资质,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拓展欧盟和东南亚市场,优化全球产业链布局,提升整体产业竞争力。”曲靖亿纬锂能副总经理胡涛介绍。为助力企业顺利通过AEO认证,昆明海关所属曲靖海关通过“一企一策”信用培育,对照AEO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精准指导企业排查内部控制、贸易安全等关键环节,逐步建立问题清单,全程跟踪、闭环销号,切实将认证标准转化为企业实用、易行的管理规范,切实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我们将持续提升海关AEO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更多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重点行业企业提升信用管理水平,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注入持续动力,推动‘云南智造’走向全球。”曲靖海关副关长陈云勇表示。
专栏 国内动态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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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白山市以营商环境建设为牵引,深耕政务服务、市场环境、要素支撑、监管治理“四大领域”,推动发展动能从“量的积累”向“质的跃升”转变,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内生动力。在政务服务领域,持续推动从“高效办”到“优质办”的系统提质。目前,全市已构建起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便民服务网络,让群众办事“就近可办、多点能办”。市政务服务中心不断扩容提质,可办理事项持续增加,进驻比例大幅提升,“吉事办”等线上平台让更多高频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天候不打烊”。同时,通过“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大幅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体验感与获得感显著提升。在市场环境方面,着力驱动从“稳增长”到“快提质”的活力跃升。通过大力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不断壮大经营主体队伍,全市经营主体总量稳步增长。推行“免申即享”等惠企政策,让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市场主体。深化“信易贷”“银税互动”等金融服务,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金融“活水”。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显著,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日益浓厚。在要素支撑上,完成从“保要素”到“精赋能”的打法升级。人才引育方面,通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为企业和人才搭建精准对接平台,有效激活了智力资源。跨境贸易领域,通过推行“提前申报”、设立“绿色通道”等便利化举措,不断拓宽对外开放通道,外贸进出口和服务贸易实现稳步增长,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在监管治理中,加快从“严监管”到“善治理”的重点转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将大量企业纳入“无事不扰”白名单,既守住了监管底线,又最大限度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营商环境投诉办理满意率保持高位,防范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持续发力,为企业发展营造了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专栏 省内动态2026-03-23 -
为护航南关区营商环境优化,弘扬诚信经营风尚,切实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南关区商务局、招商银行长春分行携手走进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联合开展以“携手共筑诚信商圈、法治护航放心消费”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旨在通过司法保障、行业监管与金融服务协同发力,营造安全、诚信、有序的消费环境。南关法院选派由民二庭牵头、院内多部门骨干力量联合组成的专业普法团队,联动商务部门及银行工作人员,在街区设立普法咨询台,面向市民游客、街区商户开展“零距离”普法服务,精准对接文旅消费领域法律需求,让法治服务真正触手可及。咨询台特意设置普法互动问答小游戏,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出题,吸引过往群众踊跃参与。现场咨询声此起彼伏,游客们纷纷提问:“我在文创店买的纪念品有破损,商家说不退不换,该怎么办?”“景区的预付卡到期没消费,商家不给退费,能维权吗?”“网络直播带货推荐的特产有质量问题,该找主播还是商家?”面对大家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法官逐一耐心解答,结合审判实践拆解权利义务关系,讲解证据保留、协商投诉、诉讼维权等实操流程,让群众在互动中清晰掌握法律要点。工作人员还向过往游客发放主题普法手册,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中;深入街区商户,上门宣讲经营合规、诚信履约等要点,提醒商户严守法律底线、规范经营。此次联合普法既提升了消费者维权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也强化了商户诚信经营与依法合规理念,更进一步凝聚了多部门协同共治、护航消费的合力。南关法院将持续深化与其他部门的协同联动,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与消费维权服务,以法治护航消费升级,以诚信赋能商圈发展,为南关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注入法治动能。
专栏 省内动态2026-03-19 -
白山方大集团持续开展“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诚信,高质量诚信促进高质量党建”主题活动,成效显著,吸引社会各界参观考察。2024年2月,“白山方大”被商务部等5部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白山方大集团自成立之初,便确定了“诚实守信、以德经商”的发展理念,依靠诚信经销国名酒使企业快速崛起、发展壮大,至今已发展成为集品鉴、收藏、商贸、文旅为一体的企业集团。吉林省酒文化博物馆定期举办鉴别真假茅台酒活动,免费为消费者鉴定,深受好评。每到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白山方大集团都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图为工作人员为消费者介绍如何辨别中国名酒真伪。每年“白山方大诚信日”到来之际,白山方大集团全体员工都要进行诚信宣誓。每年的“3·15”,白山方大集团全体员工都要签订“员工诚信承诺书”。本版图片为资料图片2011年,率先“吃螃蟹”,在省消协设立“诚信企业先行赔付保证金”;2012年,与中国人保财险吉林省分公司签约,为所经销的国名酒上了质量保证保险;全程记录每一箱酒的来源,从出厂、运输、接收到入库;从出厂码、物流码、箱码到二维码,每一瓶酒都可溯源鉴定……“经销国名酒36年无假货、诚信重承诺36年无投诉。”这是白山方大集团创下的骄人业绩,是荣获全国酒类流通领域首枚“中国驰名商标”的底气,更是“中华老字号”对诚信的坚守如初。1990年,白山方大集团的前身——原白山糖酒站成立之初,便确定了“诚实守信,以德经商”的发展理念。36年来,白山方大依靠诚信经销国名酒快速崛起、发展壮大,至今已发展成为集品鉴、收藏、商贸、文旅为一体的企业集团。诚信为本夯实“老字号”根基诚信是“中华老字号”的立身之本。白山方大集团一直将质量与诚信放在首位,走名牌发展道路。坚持“守法诚信,以德经商”,集团积极参加各种诚信宣传活动,在有力保护广大消费者根本利益的同时,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稳步提升。2010年1月,“白山方大”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改写了全国酒类流通领域没有中国驰名商标的历史。截至目前,创下了“经销国名酒36年无一假货,诚信重承诺36载无一投诉”的骄人业绩。强化对进货渠道的管理。成立36年来,集团始终将其作为第一要务。对国名酒等所有商品一律采取厂家直接进货的方式,严把商品进货关。与此同时,把法治约束和道德约束相结合,把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相结合,运用教育、提醒、告诫、规范等方法,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道德修养,引导员工牢固树立“以顾客(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思想。每年年初,集团都与各经营者、各店店长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质量诚信宣言书》等,全力构建诚信信用体系,不断提高为顾客诚信服务的意识和能力,进而打造企业诚信品牌。秉承“诚信第一,顾客至上”的根本宗旨,遵循“顾客的满意是白山方大永远的追求”的质量方针,白山方大充分发挥诚信文化的渗透作用,以诚兴商、以诚养商。同时,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倡导亲情服务和全程服务的理念,对商品的售前、售中和售后环节负责,对国名酒提出了“货真价实,假一赔十”的郑重承诺,在市民心中树立起了“诚实守信,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为了使诚实守信变成每一名员工的自觉行动,确保“诚信经商”真正落到实处,每年的消费者权益日,集团都组织开展诚信宣言宣誓仪式,在企业内部营造“人人讲诚信,事事争先进”的浓厚氛围。从2023年开始,集团将每年的3月10日确立为“白山方大诚信日”,持续推动诚信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推进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11年3月,在吉林省举办的“3·15”晚会上,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宁凤莲将首批20万元“先行赔付保证金”递交省消协。2012年8月,白山方大集团与中国人保财险吉林省分公司签约,为所经销的国名酒进行质量保证保险,肩负起名牌企业所应承担的政治责任、道德责任、社会责任和历史责任。2018年3月,全省首家“茅台产品鉴定服务站”落户吉林省酒文化博物馆。同年9月,全国首家“五粮液产品鉴定服务站”落户吉林省酒文化博物馆,成为广大消费者的鉴定首选。创新为先激发“老字号”活力把顾客视为上帝,将质量当作生命。从出厂、运输、接收到入库,在白山方大集团,每一箱酒的来源都会全程记录;从出厂码、物流码、箱码到二维码,每一瓶酒都可溯源鉴定。惟创新者进。2012年,白山方大集团在长春市投资兴建吉林省酒文化博物馆,收藏了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全国各个省份50多个品牌的名酒,5759瓶藏酒创吉尼斯纪录,年接待游客超5万人次。建成全省首个茅台酱香酒体验馆,开创“文化+体验”新零售模式。通过布局新型营销网络,集团实现传统商贸向文旅融合转型,年轻客户群占比提升至38%。线下建阵地,线上增流量,探索营销创新,为消费者创造独特的品鉴体验和文化体验,为“老字号”稳健发展注入新活力。惟创新者强。在经营、管理、服务的过程中,白山方大集团全面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强化各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立足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的实际,创新机制,抢占市场先机,寻求竞争优势,不断提升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在多年的企业经营管理中,白山方大集团坚持以人为本,从管理原则出发,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确立了被全体员工广泛认同的企业主要价值观。实行总经理负责制,重大事项需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充分发扬民主,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状况及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希望和要求。对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归纳总结、认真采纳,并责令相关部门限期落实。惟创新者胜。为保证短、中、长期规划及其改进计划的有效实施,白山方大集团对现有的品牌、网络、信誉、人才、信息等资源进行整合和重新配置。采取动态管理,确保经营活动有力、有序、有效进行。对于采购、销售、与客户(顾客)关系的保持等关键环节,采取“向下看(纵向)”“向前看(横向)”“向内看(站在竞争对手角度)”等方法,综合评价各个环节的优劣,以确保企业整体利益和长远目标的实现。品牌为要彰显“老字号”魅力“高举诚信品牌,捍卫诚信尊严,恪守诚信承诺,履行诚信义务……”宣誓声响彻云霄。每年的“白山方大诚信日”,白山方大集团全体员工都庄严宣誓,将诚信深深烙印在心中。品牌的天然力量,是“老字号”的魅力与优势所在。而品牌所代表的过硬品质与优质服务,正是这份魅力与优势的根本。为了把更多的名牌商品奉献给更多的消费者,白山方大集团不断加强与国内名酒厂家的合作。厂家的品牌优势和白山方大的信誉优势强强联手,抢占市场,扩大销售。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洋河、舍得、泸州老窖等名酒厂家都与白山方大集团建立了长期稳定友好的合作关系。白山方大集团通过经营和销售名牌商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企业的商业信誉也在长期的业务往来中,不断得到厂家和消费者的认可与肯定。将诚信防伪贴升级成为完整的追溯系统,由原来不具备任何功能的防伪标签升级到更加专业的防伪追溯系统。由原来的仅是标签防伪造,到可溯源的系统工程,彻底杜绝了标签被伪造,实现了消费者在白山方大购买的每一瓶酒都可以追根溯源。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集团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构建坚守信仰的党建文化、守信践诺的诚信文化、关爱员工的和谐文化、回报社会的感恩文化,将企业文化融入经营、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将精神层面的激励作用转化为高度自觉的执行力,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有效提升了企业的文化软实力和品牌影响力。为集中展示中华酒文化的悠久历史和博大精深,传承中国白酒的历史文化和“白山方大”品牌文化,2012年以来,吉林省酒文化博物馆以最佳的视角和崭新的姿态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目前,已发展成为集交易、博览、收藏、品鉴于一体的商贸中心,开启了白山方大集团向酒文化产业发展和延伸的新纪元。36年来,诚信之花盛放,“中华老字号”枝繁叶茂。白山方大集团先后荣获了“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等称号,并分别获得省级、市级荣誉42项、37项。2024年,“白山方大”被商务部等5部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宁凤莲相继荣获“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殊荣。展示中华酒文化,引领旅游新时尚。面向未来,白山方大集团将坚守诚信初心,深入挖掘中国酒文化底蕴,不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向着“百年老店”奋力前行。
专栏 省内动态2026-03-12 -
近日,在《吉林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6年重点行动方案》首场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宣布,“吉事办”平台已正式上线信用修复功能,实现信用修复“掌上办”,为失信企业提供便利的信用修复服务。此次发布的重点行动方案及配套措施,旨在通过多项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核心举措包括:一、推动公共信用报告广泛应用。方案提出,将推动公共信用报告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商引资、资质审核等公共管理领域广泛应用,并推动专项信用报告实现跨省互认。二、加大失信惩戒与部门合作力度。有关部门将加大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并会同各地各部门,把政府机关在公共资源交易、招商引资、产业扶持等领域的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进行失信惩戒。这些措施与“吉事办”平台新上线的信用修复功能相结合,共同构成了优化信用环境、服务市场主体的重要体系,有助于企业高效修复信用、回归正常经营轨道。
专栏 省内动态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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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交流渠道,根据《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营商环境监督员和监测点工作制度(试行)》,洮南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面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开征集2026-2027年度营商环境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申请条件2026-2027年度营商环境监督员聘期为2026年4月至2027年12月,申请担任监督员的经营主体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良好、公道正派。2.关心和支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信誉良好,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4.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政策水平、议事能力和监督能力,善于听取、收集并反映经营主体和群众的意见诉求。5.在洮南市内居住或工作,能够参与并认真完成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各项工作任务。二、申请程序(一)申请时间3月12日至3月31日。(二)申请途径微信扫本公告所附二维码,进入“监督员申请”页面。(三)申请要求1.申请担任监督员的经营主体代表要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填报后不可修改。如经查证发现存在虚假填报情形,将直接取消申请资格。2.申请担任监督员的经营主体代表在申请表中只可填报1个层级的监督员,多报无效。三、公示与聘用省市县三级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将按程序对申请同级监督员的经营主体代表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经营主体代表名单,通过各级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务新媒体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相应级别营商环境监督员,由省营商环境办公室制发电子证。洮南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6年3月17日
专栏 通知公告2026-03-18 -
为持续优化吉林省用电营商环境,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面向社会开展吉林省用电营商环境评价问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参与对象2025年以来在吉林省各市(州)、县(市、区)办理过用电业务的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及其他各类经营主体。二、评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17时止。三、评价内容问卷聚焦工商企业用户在“获得电力”过程中涉及的电力接入、日常供电、维修及缴费服务等全过程体验,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办电流程环节的便捷性;(二)申请资料要求的精简程度;(三)办电时间效率;(四)接入工程成本费用;(五)供电可靠性及电压稳定性;(六)电价电费政策透明度;(七)故障报修及应急服务响应;(八)线上服务平台(如App、小程序)使用体验;(九)服务人员态度及专业水平;(十)总体满意度及政策建议。四、评价渠道通过“吉事办”App、“吉事办”微信小程序、吉林省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栏目、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吉林营商环境公众号及各市(州)、县(市、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有关政务新媒体查看公告,通过手机微信识别二维码进入评价页面填写问卷。五、相关说明(一)问卷内容仅用于用电营商环境综合分析评价,提升用电体验感,请相关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客观、公正填写问卷。(二)对于问卷调查中收集到的普遍性问题和建设性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推动相关部门改进工作,切实提升企业“获得电力”满意度。手机微信识别以上二维码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5年10月14日 (联系人:马秋萍,联系电话:0431-88905499)
专栏 通知公告2025-10-14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 国办函〔2025〕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统筹政府与市场、发展与安全,着力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游客权益等突出问题,优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改善游客消费体验,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落实旅游市场监管责任 (一)强化旅游市场监管统筹。围绕旅游经营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文化和旅游部牵头负责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统筹、协调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营造诚信、公平、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二)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中的职责。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指导、协调、规范、监督检查等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强化联动协同,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日常协调、联络等工作。依法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查处旅游市场中违反旅游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协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职责处理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相关事宜。 通信主管部门: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实行监管,承担互联网行业管理责任。督促电信企业和在线旅游经营者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配合开展在线旅游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配合处理违法违规涉旅网站、应用程序等。 公安部门:维护旅游景区、旅游交通站点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依法查处倒卖博物馆门票、车票、船票或其他有价票证,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从事旅游客运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强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优化旅游包车管理,丰富旅游客运供给。 商务部门:依法履行餐饮、住宿、商超等行业管理职能,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税务部门:依法承担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征收管理责任。依法查处旅游经营者偷逃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协助查处旅游经营者做假账等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商业营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游客合法权益、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查处旅游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以及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依法对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管。 体育部门:负责游泳、攀岩、潜水、滑雪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业监管,依法查处在旅游景区、公园等地无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违法行为。 网信部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研判意见,依法处置网上违法违规涉旅信息,查处发布各类诱导、欺诈游客等虚假旅游信息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账号等。 林业和草原部门:协调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依法打击旅游活动中违法出售、购买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加强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的监督管理,督促旅游景区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民航部门:依法承担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监管责任。依法查处民用航空企业侵害游客权益的行为,维护游客机票退改签的合法权益。 (三)落实旅游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各类旅游经营者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理念,依法依规经营,提高服务品质,保障游客出游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指导旅行社合理安排旅游行程,加强导游队伍管理,依法保障导游劳动权益。督促在线旅游平台与旅游经营者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不得以“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行为侵害游客权益。推动在线旅游平台良性竞争,依法保障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在线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压实旅游包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购物场所、旅游景区等做到质价相符,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四)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组织建设,鼓励行业组织积极参与权益保护、信用建设、质量提升等工作。推动加强行业自律,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宣传引导、选树正面典型等方式,引导旅游经营者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五)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各类投诉平台作用,完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深入推进旅游纠纷多元化解。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旅游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有利于旅游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倡导游客理性消费、文明出游,加强旅游不文明行为监督管理。 二、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六)健全法律规范体系。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动态调整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加强对旅游市场新业态、新场景的分析研判,及时研究出台针对性监管措施。 (七)加强监管检查和执法协作。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通过网络巡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稳步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检查和执法协作。发现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问题线索,及时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 (八)完善信息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作用,强化旅游团队信息填报和电子合同归集。开展大数据监测和风险预警,增强数字化监管效能。推进部门间数据资源共享,提升平台信息服务和应急指挥能力。 三、全面提高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水平 (九)提升旅游标准化水平。完善旅游标准体系,推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序开展涉及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管理和服务的标准研制。推动旅游标准实施应用和试点工作,提升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十)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健全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完善行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主体认定,推进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修复等工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拓展旅游市场信用应用场景,发展信用经济。大力弘扬诚信文化。 (十一)创新质量监管方式。优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措施,夯实旅游服务质量基础。深入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强化旅游经营者质量主体责任,培育和壮大优质服务品牌。推行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建立健全旅游市场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十二)提升旅游市场执法水平。构建旅游市场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创新常态化长效化执法监督方式。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定期组织形势分析研判,联合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增强执法针对性、有效性。推动旅游市场执法数智化转型升级,提升智慧执法水平。 四、增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保障能力 (十三)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健全长效机制,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取得实效。对监管不力、推诿扯皮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十四)加强基础保障。优化政策供给,加强监管政策措施的协同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既要防止出现监管漏洞,又要避免政策叠加造成不利影响。科学配置监管力量,加强技术、设备等保障。分层级分专题组织开展履职能力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旅游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宣传报道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正面典型,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及时阐释和解读有关监管政策措施,积极回应各界关切,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 (十六)加强总结评估。文化和旅游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 2025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文件: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509/content_7040751.htm
专栏 通知公告2025-09-18 -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25—2026年)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在系统总结前两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文化和旅游部将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25—2026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试点探索、推动重点突破、强化实践应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试点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多项信用体系建设配套制度,培育一批诚信企业,发展一批信用经济试点地区,发挥信用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与作用,激发行政部门、市场主体、社会机构等各方参与信用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型监管机制,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地区基本条件 以市(地、州、盟)、县(市、区)为主,遴选一批试点地区。试点地区应具有较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基础,重视信用经济发展,提供相关政策保障,具有较为完备的信用监管制度、较为健全的工作机制,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程度好、信用创新工作动力强。 三、主要任务 (一)创新信用监管制度。探索推动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文化和旅游市场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拓展“信用+”创新实践,完善信用全流程监管配套制度,探索本领域从业人员和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人员等重点职业人群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夯实信用法治基础。 (二)推行信用承诺管理。鼓励和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建立信用承诺践诺跟踪机制,加强承诺履行情况跟踪核查,完善信用承诺全流程信息归集记录标准,提升信用承诺水平。 (三)推进信用评价应用。健全本地区本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依托信用评价结果优化监管方式,形成一套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统筹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在多层面、多渠道、多维度的应用。 (四)促进信用信息共享。鼓励和支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金融、信用保险、大数据管理、平台企业等机构加强协作,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信用评价结果互认机制,创新应用场景。 (五)加强失信主体认定和管理。按照“应认定、尽认定”原则,依法依规加强失信主体认定与管理,健全异议申诉和信用修复机制,探索将行政处罚与失信主体认定同步考虑、同步推进,鼓励推广“两书同达”“三书同达”模式。 (六)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建立诚信文化建设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行业组织等举办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深化诚信意识,增强信用工作的影响力,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实施(2025年7月至9月)。2025年7月启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各地结合工作实际与地方特色,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统一推荐。每个省(区、市)(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推荐的试点地区不超过2个(参加过前两批试点的地区不再申报),请于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文化和旅游部将邀请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社会机构、专家学者等进行研讨论证,遴选一批试点地区,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深化提升(2025年9月至2026年7月)。各试点地区进一步细化试点措施和任务,编制具体实施方案,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反馈至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试点实施过程中,试点地区所在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文化和旅游部将通过实地调研、第三方评估、舆情监测等方式,对试点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全流程跟踪监测。 (三)验收总结(2026年8月至10月)。各试点地区所在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总结试点经验,提出关于促进试点任务创新发展的配套措施及政策建议。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开展验收工作,总结交流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形成制度性成果。 五、其他事宜 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实施,科学统筹试点申报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将对试点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报道。 电 话:010-59881079(兼传真) 邮 箱:xyhzlc@mct.gov.cn 特此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2025年7月23日
专栏 通知公告2025-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