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风险的积聚,往往始于治理失序。从股东越位干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到内控机制虚化、风险管理失守,一些金融机构暴露出的治理短板表明,公司治理并非内部管理的“软约束”,而是守住风险底线、维护金融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着眼金融业长远稳健发展,从规范股东行为、压实治理主体责任、强化内控风控、完善外部监督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推动金融机构治理由局部修补转向全链条重塑、由被动合规转向主动治理。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意见》为不同业态金融机构树立了统一治理标尺,也对分类施策、差异化落地提出了更高要求。以治理之“稳”夯实发展之“进”,将成为金融业提升韧性、防范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  金融机构治理尚待强化  过往金融行业治理中,一些机构出现了股东违规干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内控虚化等治理乱象,很多行业从业者对此感受颇深。  “部分中小期货公司股东资质参差不齐,存在实际控制人隐蔽化、股权代特等问题,个别产业资本股东滥用控制权,干预公司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甚至客户保证金管理。”上海中期期货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  金融街证券总裁银国宏也感慨,风险管理能力是金融机构的“生命线”。从海内外机构破产或重组案例来看,一项业务、一个品种风险失控导致整个机构覆灭的案例比比皆是。  例如,巴林银行由于交易员超授权开展交易而倒闭、雷曼兄弟过度放杠杆导致流动性枯竭破产、长期资本管理公司模型未能预测小概率事件导致巨额亏损、硅谷银行激进的资产配置以及对利率变化的准备不充分倒闭等。在境内,也有多家信托公司风险敞口过度集中于房地产等非标债权导致破产或重组等触目惊心的案例。  “对机构而言,治理失效会直接侵蚀风控底线,不仅会引发监管处罚、暂停业务等,更可能危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行业而言,乱象频发,会持续降低投资者对期货行业的信任度与认可度,长期桎梏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前述上海中期期货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  夯实行业高质量发展基石  因此,《意见》的出台,受到从业者普遍欢迎。“《意见》的出台非常及时,是金融治理领域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顶层设计。”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最大突破在于系统性与前瞻性。不是细节的修补,而是从党的领导、股东治理、治理主体运行、内部治理、社会监督到监管方式,构建了全链条、闭环式的治理体系。  国金证券董事长冉云认为,总体来看,四部门制定的《意见》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聚焦规范金融机构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全面、高度地对金融机构治理机制完善提出了针对性举措,能够有效地提升我国金融体系的内在稳定性与抗风险能力,为金融机构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夯实治理基石。  冉云表示,相较于以往分行业治理规则,本次《意见》由四部门联和谐同发布,对金融机构治理确立了统一的监管标尺,将我国金融机构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了综合考量,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同时,《意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改进股东治理、提升治理质效、完善治理机制、提升治理监管等核心方面提出了发展方向及发展目标,能够有效地引导金融机构对公司治理质效重新定位,持续巩固和完善金融机构发展基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功能性,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协同推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统一了全业态金融机构治理规则,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源头防控金融风险,引导金融回归服务实体本源,夯实金融稳定根基、助力金融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南京银行副行长、董事会秘书江志纯表示。  长城人寿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意见》将对寿险行业治理产生深远影响,推动公司治理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压实股东、董事、高管全链条责任,从根源防范关联利益输送、销售误导、资产负债错配等风险,提升保险行业整体稳健性与消费者信任度。  紫金保险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意见》内容覆盖加强党的领导、改进股东治理、提升治理主体运行有效性、强化内部治理、加强和改进监管、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等金融机构治理的全链条、全体系,对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差异化落地需要关注  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广、涉及政策多,不同金融机构业务模式、治理结构、风险特征差异显著,治理痛点各不相同。  以期货行业为例,上海中期期货有关负责人表示:“头部机构业务覆盖经纪、资管等全牌照,治理复杂度高但资本实力雄厚,中小机构以传统经纪业务为主,治理基础薄弱、合规人员配置不足故整改成本、人才压力远高于头部机构,容易出现落地偏差。”  金融机构如何对照《意见》自查自省,兼顾治理合规与业务发展平衡,是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  上海中期期货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要兼顾治理合规与业务发展平衡,强化《意见》的落地效果,需要金融机构严格遵循《意见》中“坚持风险导向,实施分类监管”的要求,根据自身资产规模、风险特征、股权结构等特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与阶梯式整改目标,避免为追逐目标而不顾实际的“一刀切”模式。此外,金融机构还应紧抓数字化治理这一行业风口,以科技赋能降低治理落地成本,推动行业共建共享数字化治理工具。  华鑫期货有关负责人表示,金融机构应坚持分类施策、合规赋能、稳中提质,多措并举提升新规落地质效。一是推行分层差异化落地,结合机构股权属性、体量规模、业务结构制定梯度整改方案,细化合规经营要求,兼顾监管刚性约束与展业落地灵活性。二是持续推进高质量合规风控管理体系建设,并依托数智化赋能治理提质,搭建股权穿透核查、关联交易智能识别、全域风险预警数字化体系,降低合规落地成本,提升治理精准度与业务效率。三是深化全员治理理念转型,自上而下统一经营认知,树立合规稳健、风险为本、服务实体的正确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四是建立常态化整改机制,打通业务、合规风控、决策层协同通道,动态优化管控标准,确保新规条款落地不走样、治理提质不松劲、业务发展不偏航。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负责人也表示,金融机构必须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治理”,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预防”。要求金融机构风控能力的全面升级。最重要的是培育全员风险意识,让风险预警不仅是技术系统,更成为每位员工的思维习惯和行为准则。然后是持续完善指标体系,科技赋能风控,实现数据驱动预警和响应闭环管理,确保风险能够被有效识别、干预和处置。

    专栏
    2026-08-06
  • 近日,国家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公布《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简化措施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规定》是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在坚守个人信息安全底线的同时,降低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合规成本,提升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水平,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规定》明确,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是指处理不满10万人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同时,《规定》明确了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等的简化措施、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履行义务的简化措施以及监督管理要求等。 《规定》提出,支持企业、相关社会组织、专业机构等通过组织培训、讲座、普法活动、咨询辅导等方式,帮助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提升个人信息保护能力水平。鼓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为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安全便捷个人信息处理的基础设施、技术工具、咨询服务等,降低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合规成本。 《规定》以附件形式提供了《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自查表》《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表》,便于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自行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专栏
    2026-07-28
  • 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助力异地业务互认、推进网上商店离境退税试点……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多措并举推动离境退税业务办理更加智能化、便利化,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境内消费的离境退税服务。通知明确,税务总局积极推进离境退税服务智能化升级,实现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退税物品销售发票的电子信息在线流转,支持离境退税全程无纸化办理。各地税务机关要深化对退税商店及代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切实保障离境退税无纸化办理各环节有序衔接、高效运行。为推动“即买即退”异地通办,税务总局通过信息系统配置优化“即买即退”业务流程,支持代理机构在退税商店开单后线上审核退税。通知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退税商店开具“即买即退”申请单时,可通过上传境外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开单地代理机构在线完成离境退税资料审核;离境地代理机构对境外旅客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并按现行规定办结退税。在推进网上商店离境退税试点方面,税务总局积极推动网上商店离境退税试点工作,支持具备乐企平台对接能力的退税商店通过线上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境外旅客销售退税物品并提供相关服务。各省级税务机关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网上商店离境退税试点,有试点意愿的地区可依据退税商店申请选取1-2家试点商店。为进一步便利境外旅客办理离境退税,税务总局依托已上线运行的离境退税信息录入二维码,拓展形成全国通用的离境退税服务码,支持境外旅客扫码录入信息办理离境退税,并在线查看相关信息。通知最后强调,强化离境退税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套代购、走私回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参与或组织套代购、走私回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退税商店,一经发现,终止其退税商店备案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

    专栏
    2026-07-23
  •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7月1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将持续至8月13日。《征求意见稿》明确,税务机关应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在裁量基准范围内作出处罚决定。同时,还明确了“轻微不罚”事项清单和集体审议程序、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以及动态调整裁量基准的要求。《征求意见稿》包含两个附件,分别是《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和《税务行政处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其中,《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涵盖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发票及票证、纳税担保、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涉税信息报送等9类66项行政处罚事项,逐项明确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税务行政处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涵盖从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归纳的8项行政处罚事项,并规定具体适用条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东北、西南、西北、中南、华北、华东等区域先后统一区域内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款征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全国层面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奠定了基础。为了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税务总局研究制定《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这也契合基层税务执法和社会公众期待。据了解,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有三个特点:一是统一体例结构,逐项列明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一目了然,便于执行。在裁量阶次上,总体上划分为“轻微、较轻、一般、较重、严重”5个裁量阶次。二是统一基准内容,遵循立法本意,综合选择与违法行为关联度高且能客观反映违法行为性质、危害后果和改正与配合情形的裁量因素进行合理组合,“一把尺子量到底”,实现对违法行为的科学评价。三是防止“一刀切”。充分运用“定额+幅度”方式设置处罚标准,为个案处理留有合理的裁量空间,防止因简单化“一刀切”导致执法不公。

    专栏
    2026-07-21
  • 7月15日,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公布的《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施行。《办法》旨在促进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以下简称“拟人化互动服务”)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智能客服到心理疗愈,从适幼照顾到适老陪伴,拟人化互动服务通过模拟自然人人格特征、思维模式和沟通风格的持续性的情感互动,在多个领域展现出巨大的应用潜力,但用户情感依赖等深层次风险也逐步凸显,规范治理需求日益迫切。专家表示,《办法》通过划定拟人化互动服务的安全底线,在现有法律法规体系框架下进一步明确了服务的总体原则、具体服务规范、监督检查机制及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是促进该领域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办法》提出,鼓励拟人化互动服务创新发展,支持算法、框架、芯片等技术的自主创新,推进拟人化互动服务技术研发和相关标准建设,探索开展电子签名授权应用研究;鼓励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有序拓展文化传播、适幼照护、适老陪伴、特殊人群支持等领域应用;明确加强拟人化互动服务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宣传普及,引导社会公众科学、文明、安全、依法使用,促进提升人工智能素养。《办法》明确,提供拟人化互动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不得从事以下活动:一是生成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的内容。二是生成鼓励、美化、暗示自残自杀等损害用户身体健康,或者语言暴力等损害用户人格尊严与心理健康的内容。三是生成诱导、套取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内容。四是向未成年人用户生成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产生极端情绪、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五是过度迎合用户、诱导情感依赖或者沉迷,损害用户真实人际关系的。六是通过情感操纵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不合理决策,损害用户合法权益以及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活动。《办法》还规定了安全评估、算法备案、指导推动人工智能沙箱安全服务平台建设等制度。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院长陈亮认为,《办法》带来的不仅是合规义务,更是倒逼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契机。立法促使企业从追求极致的沉浸体验与高度的用户黏性,转向探索健康、有益、有边界的人机交互新模式,这最终将推动资源流向真正具有社会价值、符合发展治理规范的应用创新,激励人工智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国电子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范科峰表示,下一步,还需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加强跨部门协同,推动配套标准规范制定,强化行业自律,推动形成多元治理格局。同时,持续关注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新型安全风险,鼓励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运用人工智能沙箱平台进行技术创新、测试评估,动态完善治理规则,确保拟人化互动服务始终沿着“智能向善、以人为本”的方向发展。 

    专栏
    2026-07-20
  • 金融监管总局、文化和旅游部7月14日发布关于警惕借“保险客户旅游”名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正规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出游,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近期,社会上出现通过虚假宣传“保单客户专享旅游补贴”“保险公司免费旅游”“保险理财客户专享”等,诱导消费者参加不正规旅游团的现象,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金融监管总局、文化和旅游部提示,此类现象存在主体资质虚假、低价噱头诱导、签约流程违规、行程暗藏陷阱等套路及风险。建议广大消费者选择正规途径参团,对于宣称“保险客户专享”“保单回馈出游”“保险客户专属福利”的旅游活动,通过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官方客服热线、官方App或官方公告渠道核实活动真实性。

    专栏
    2026-07-17
  • 共:68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