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幽灵外卖”本质是无资质、无固定场所的不法经营者,通过资质造假、套用许可、地址虚构等手段,在外卖平台伪装成正规商家营业。为进一步从源头上铲除“幽灵外卖”的滋生土壤,杜绝外卖商户“带病入网”,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领域的应用推广。电子证照如何守护外卖食品安全?记者采访了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  问:电子证照将如何助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  答:电子证照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领域的应用推广,不是简单的技术嫁接,而是监管模式的重塑,实现了三方面的创新转变。  从“事后救火”向“事前防火”转变。过去发现“幽灵外卖”,很多时候是靠消费者投诉举报。通过电子证照在网络餐饮领域的核验应用,不法商家如果伪造经营资质图,将无法通过审核。这能从源头对“幽灵外卖”进行管控。  从“人海战术”向“智能模式”转变。面对百万级的外卖商户和网络餐饮日均上亿单的海量交易,传统的人工核验方式漏管失管风险大。现在,得益于电子证照不可窜改(指以作伪手段曲解原意时)、高度防伪等特点,监管部门与外卖平台进行数据对接,直接将电子证照推送给外卖平台并公示,相当于给每家外卖商户发了一张“电子身份证”,实现了资质核验的自动化、智慧化。  从“单打独斗”向“协同共治”转变。打击“幽灵外卖”要构建“政府主导、平台履责、商户自律、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其中最关键的是外卖平台要严格落实资质核验的主体责任。真实有效的电子经营资质不仅缩短了外卖平台的核验时间,还大大提高了核验效率,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外卖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供了现实路径。  问:电子证照如何将“幽灵外卖”拒之门外?  答:在网络餐饮领域创新应用电子证照核验,是运用新模式、新技术,构建“申请—比对—授权—展示”的闭环机制,实现实时、精准、智能监管的重要举措。  一是打破数据壁垒,让无证、假证无所遁形。监管部门直接向外卖平台发送电子经营资质,实现资质信息“一源核验、双向校准、即刻反馈”,能阻断持有虚假、失效资质的商户“带病入网”的路径。  二是通过实名授权,让借证、冒用无处藏身。外卖平台获得外卖商户的电子经营资质前,必须由外卖商户的法定代表人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完成实名授权,确保授权主体身份真实、意愿有效,从源头上阻断租借、冒用他人经营资质入网的违规操作路径。  三是依靠数据互核,大幅提升审查效率。以数据直连为刚性约束,将“人盯照片”监管升级为“数据盯风险”的智能模式,用数据流动取代人力审查,用算法精准取代经验判断。  四是推行统一公示,让消费者一目了然。电子经营资质公示样式、清晰度等全部统一,避免证照图片模糊不清、颜色失真、遮挡不全等问题,确保证照信息完整、规范、可读。  五是借助坐标比对,让餐食制作地点一清二楚。外卖平台可以通过自动抓取电子经营资质上的经营场所,构建“电子围栏”,与外卖商户提供的餐食制作地址、骑手实际取餐地址进行三重坐标比对,消除委托他人加工制作等违规转单问题,实现从“纸上地址”到“空间锁链”的转变。  问:外卖平台如何使用电子证照,从而更好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答:近期,市场监管总局调研排查发现,因外卖平台实质性审查不到位,“幽灵外卖”依然存在。推广网络餐饮电子证照核验应用,就是让科技赋能监管,进一步压紧压实外卖平台资质核验主体责任。  今年上半年,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外卖平台应当对外卖商户进行实名登记,并且至少每6个月核验更新一次,保证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实施电子证照核验应用,能够有效阻断商户未获资质、借用冒用他人资质或者使用修图软件伪造、过期注销等问题资质入网,督促外卖平台当好守门员、把好第一关。  规定要求,外卖平台应建立健全智能监测等工作机制,通过技术监测等方式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活动的风险识别。实施电子证照核验应用,相当于给外卖平台配备了24小时不眨眼的“哨兵”,能够实时比对新增入网商户经营资质情况,也能及时发现平台存量商户证照异常、地址异常等问题,做到风险早预警,问题早处置。  规定明确,外卖平台发现外卖商户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根据平台规则采取搜索降权、限制流量、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实施电子证照核验应用,能够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与外卖平台及时共享,督促外卖平台对问题商户进行精准识别与强制清理,实现入网商户的动态净化。  问:如果外卖平台上仍存在“幽灵外卖”,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答:治理“幽灵外卖”,没有退路,更不能有死角。对外卖平台未落实资质核验主体责任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已公布的“幽灵外卖”系列案件执法标准,从严处罚。  “幽灵外卖”系列案件是指,今年4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7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作出行政处罚,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  在“幽灵外卖”系列案件之前,对电商平台上发现“幽灵外卖”的处罚都是认定为一个违法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顶格处罚为20万元。违法成本低,“幽灵外卖”屡禁不止。而“幽灵外卖”系列案件对电商平台采取的是一店一处罚。  今后,市场监管部门也会继续加大对“幽灵外卖”问题的查办力度,绝不姑息。

    专栏
    2026-08-06
  • 日前,2026年湖南省文旅行业质量信用推进会暨暑期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在长沙举办。全省各市州文旅部门、行业协会及重点文旅企业代表参加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片及导游行前安全提示短视频。主办方通报了2025年度全省星级酒店、等级民宿、星级旅行社评定工作情况,2026年上半年集中整治典型案例、文旅领域投诉情况和导游培养情况。酒店、旅行社等4名不同岗位代表分享“文旅人的执着和担当”。湖南省旅游协会等8家行业协会共同发布《湖南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提质守信倡议书》,号召全行业严守安全底线、诚信合规经营、提升服务品质。安全生产和文旅质量监管领域专家围绕文旅行业重大安全隐患判定、全域安全防范实操、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等内容开展了专题授课。据介绍,此次活动包含安全警示教训及演练、安全判定标准培训、文旅服务质量标准规范宣贯、信用建设等内容,力求全面推动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质量提升、信用建设。

    专栏
    2026-07-28
  • 记者从国家数据局获悉:我国持续加大优质数据供给,已建成高质量数据集12万个。截至6月底,全国已建成科学研究、工业制造、医疗卫生、教育教学等行业领域的高质量数据集总体量超1565拍字节(PB),较一季度末增长超60%,现有体量相当于中国国家图书馆数字资源总量的547倍左右,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与此同时,我国数据标注产业加快发展,有效支撑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截至6月底,四川成都、辽宁沈阳、安徽合肥、湖南长沙、海南海口、河北保定、山西大同7个数据标注先行先试城市标注规模超119拍字节,数据标注从业人员达1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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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23
  • 日前,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公布《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边界、实施评比表彰项目的行为规范和禁止情形等。《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原《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办法》所称评比表彰活动,是指社会组织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设置严格评选条件、履行规范评选程序,对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法律、道德品质高尚、贡献突出的个人、集体给予表彰,以及对在本行业本领域发挥突出作用、具有示范意义的成果或者作品进行评选评奖的活动。《办法》明确,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表彰项目清单之外的5类活动,不得以表彰、评选评奖等方式开展,不得以发文、授牌等形式认定命名。这5类活动包括业务活动范围内的展示交流、学术评议、论文收录、案例推荐及其他有关认定评定,行业、领域可公开数据信息发布,体育比赛、技能竞赛、练兵比武等比赛竞赛,改革试点、试验、先行工作等。《办法》要求,未经批准,社会组织不得开展以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为对象的“城市”“之乡”“基地”等授牌命名活动,不得开展包含“国家”“中国”“中华”“亚洲”“全球”等类似含义字样,以及虽未冠以相关字样但实质是具有类似含义的评比表彰活动,不得借举办峰会、论坛、盛典、庆典、展会等活动进行颁奖表彰、认定命名等7类活动。在组织实施评比表彰项目方面,《办法》明确,社会组织不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或者党政机关开展,一般不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或者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为评选对象;不得与营利性组织合作开展或者委托营利性组织开展;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等9项禁止情形。

    专栏
    2026-07-21
  • 记者日前获悉,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生态环境监测“十五五”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规划提出,以更高标准保证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夯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监测根基。规划明确,到2030年,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建成天空地海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国家监测网络实现体系化运行和数智化升级,央地监测网络协同布局、互联互通。新污染物、重金属、生态问题等风险预警监测能力基本形成。自行监测穿透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数据质量持续提高。监测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取得突破,主流监测装备基本实现自主可控。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全面加强,部分地区率先建成现代化监测体系。展望2035年,与美丽中国建设进程相适应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综合实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规划部署了健全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推进监测业务支撑提质增效、加强全过程穿透式质量管理、加速监测技术与装备数智化升级、不断提升依法监测水平等5方面重点任务,提出了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管理能力建设、新污染物协同监测能力建设、生物多样性监测能力建设、国家温室气体监测能力建设、自行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数智化升级等6项重大工程。 

    专栏
    2026-07-20
  •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社会信用制度的决策部署,规范开展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秩序,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三十一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审慎界定名单列入范围。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主体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等措施,且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是明确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管理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了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被列入名单的主体可以采取的管理措施。三是严格规范名单管理程序。对列入、移出名单的具体程序进行了规定,同时规定了事先告知、陈述申辩等程序,充分保障相关主体知情权、申辩权。四是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严重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明确了提前移出条件、核实期限等。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规定》明确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三类情形,第一类是受到“法人机构被吊销经营或业务许可证、取消或撤销终身任职资格、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或者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行政处罚的情形。第二类是因实施六种行为之一,被从重行政处罚或限制市场准入、责令转让股权、撤销行政许可,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情形。第三类是当事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行政决定,严重影响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公信力,被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裁定的情形。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程序,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规定》严格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程序,保障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一是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在作出认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决定的事由、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二是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的,应当予以核实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结果。三是将相关主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应当制作列入名单决定书,载明事由、依据、失信管理措施提示、移出条件和程序以及救济措施等。四是当事人被列入名单期满后,作出列入决定的机构应将其移出名单。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申请提前移出。印发《规定》是金融监管总局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强化违法违规行为惩治力度,提升金融监管效能,引导市场主体增强诚信经营意识,促进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

    专栏
    2026-07-16
  • 共:240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