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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了多年的房产证终于拿到了,我孩子可以就近报名了!”住在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弘韵大厦的王女士手里捧崭新的不动产权证,难掩内心激动,那份等待多年的“安心”,此刻终于握在了手里。一纸证书的落地,背后是海东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全力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生动缩影。不动产“登记难”是群众反映强烈、牵挂已久的民生痛点,涉及落户、子女入学、房屋交易、抵押贷款等诸多切身利益。多年来,全市112个住宅小区因规划验收缺失、土地手续不完善、开发商欠缴税费、抵押查封等历史遗留问题,迟迟难以解决,导致36992户居民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严重影响了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民之所盼就是“政之所向”。针对办证难问题涉及部门多、链条长、协同难的特点,海东市主动打破部门壁垒,建立数据共享、问题移交、联合督办的高效工作机制,自然资源、住建、税务、社区、街道办等多部门协同发力,变“各自为战”为“合力攻坚”。“针对112个问题小区的不同‘病因’,我们创新采取‘一事一议、一区一策’的精准疗法,有效破解因开发企业欠缴税费、手续不全等导致群众无法办证的症结。”海东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同志说。同时,海东市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践行“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服务理念,政务服务窗口开通办证绿色通道,推行提前介入、线上预审、并联办理模式,工作人员主动走进小区、下沉社区,现场答疑解惑、收集办证材料,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优先办理,还推出证书免费邮寄服务,最大限度简化流程、提升效率。通过线上短视频、小区公告、物业群推送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宣传办证政策与流程,引导群众有序办理,让办证过程更便捷、更暖心。一本本鲜红的不动产权证,承载着群众的期盼。目前,全市已圆满化解112个问题小区、36992户群众的办证难题,累计为11196户购房群众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让3.6万余名群众告别“有房无证”的困扰,拿到不动产权证的群众纷纷表示,困扰多年的心病终于解决,子女入学、房屋处置等难题迎刃而解,真切感受到了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决心与温度。
专栏2026-05-26 -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十条举措(2026年)》(以下简称《金融十条》)。《金融十条》聚焦自贸试验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科技金融、优势特色产业、年度重点任务5个方面,提出十条具体举措。十条具体举措是:一、制定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推动自贸金融增长10%以上。探索跨境算力服务结算模式,促进中蒙跨境移动支付互联互通。探索开发涉外商业医疗保险产品。二、加大重点产业支持力度。增加农牧业领域金融供给,全区农畜贷授信超百亿元。开展沙戈荒大基地千亿授信行动,能源类企业新增授信不低于500亿元。增强对稀土产业集群的金融服务能力,稀土类企业融资增长10%。三、推动金融机构年内新增科技贷款800亿元,创新科技金融产品,优化扩大科技型企业研发、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保险产品和服务。四、支持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全年累计发行规模500亿元。充分运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支持证券(ABS)等工具,推动1个以上项目上市。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五、推动金融机构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500亿元再贷款资金,其中,民营企业再贷款90亿元、外贸再贷款再贴现30亿元,加大对民营企业、支农支小、外贸、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服务消费与养老、数据、算力等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六、实施大宗商品信用证百亿计划,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出台差异化授信政策,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大宗商品企业专项授信超100亿元。七、推动全区政府引导基金总规模达到50亿元。设立科技创新投资子基金,总规模不低于10亿元。八、加力推进企业上市“天骏计划”,持续开展资本市场服务月活动,实现年内新增上市企业1至2家、辅导备案企业扩容至10家以上。九、提升农业保险精准理赔覆盖面,将理赔指标纳入保险机构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大灾理赔绿色通道,提高农业保险理赔效率,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十、按照应贷尽贷原则,加大财政金融协同支持清欠工作力度。“《金融十条》旨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政策突出问题导向及目标导向,紧扣调研中企业反映的融资堵点卡点及盟市提出的重点难点,聚焦关键环节,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着力破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瓶颈制约。同时,政策在定性部署基础上,设置15个定量指标,做到条条有数据、项项可评价,各项指标均经调研论证,既立足区情实际,又体现加压奋进,确保目标科学管用、可及可达。”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专栏2026-05-22 -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印发《统筹优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明确,将大力推进全省统筹,推动省、市、县三级抽检计划科学衔接、上下互补、各有侧重。对检验技术要求高、流通领域(含电商领域)及舆情关注度高的产品,以省级抽查为主。市县则重点聚焦本地生产企业、农村市场及专项整治产品。同时,省局将整合省级监督抽查、质量合格率调查、能效水效检查等各类任务,统一发布抽检目录,从源头避免交叉重复抽查。在坚持问题导向方面,《措施》要求将抽查重心集中在风险程度高、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品上,对近三年未发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减少或不再安排抽查。同时,紧盯涉及安全的关键检验项目,并重点跟踪上年度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加大对网售产品特别是劣质低价产品的抽查力度。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措施》强调严格闭环处理,责令下架并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对连续两次不合格或拒绝接受抽查的企业,将开展现场核查、约谈主要负责人,并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将不合格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在创新工作举措方面,安徽省将建设全省统一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系统,实现三级抽查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探索实施风险快速筛查,做到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深化区域联动抽查,试点开展分片联动抽查,强化跨区域质量问题协同处置。此外,还将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主责、社会监督的质量共治格局。
专栏2026-05-12 -
近日,经福建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该方案旨在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目标是到2028年底力争建成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方案主要内容涵盖五大方面:一、夯实数据基础。针对数据归集不充分、质量不高等问题,将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强化信息归集共享,提升数据处理效率和数据质量,健全信息公示制度。二、突出重点领域。在政务诚信方面,将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加大拖欠企业账款失信惩戒力度。在经营主体诚信方面,将出台信用合规建设指南。在社会组织诚信方面,将健全信用监管制度。在司法诚信方面,将强化信用建设以提高司法公信力。在个人诚信方面,将依法推动自然人信用建设。三、规范信用监管。针对市场经营中存在的诚信履约意识不强、拖欠赖账等问题,将进一步构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推动信用承诺闭环管理,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并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四、创新信用应用。将优化“信用中国(福建)”网站服务;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企业融资增信制度;推动信用赋能基层治理;在公共管理及商业活动中拓宽信用报告应用范围;鼓励拓展信用产品,培育信用服务产业;推动跨区域及对外的信用合作。五、弘扬诚信文化。针对诚信意识不足的问题,将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打造诚信文化品牌。将诚信文化纳入公职人员学习培训课程,加强校园诚信教育,推动诚信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并加大诚信典型宣传和失信行为曝光力度,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社会氛围。
专栏2026-04-28 -
开车在路上,万一遇到车辆故障或事故,除了心急,很多车主还担心:救援车多久能到?收费会不会“随口要价”?遇到纠纷找谁投诉?针对这些困扰市民的“烦心事”,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近日正式印发《南京市道路车辆清障救援行业管理办法(试行)》。这是南京首次针对道路车辆清障救援行业出台专门的管理规定,将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2月29日。新规“新”在哪?市民将感受到三大变化变化一:救援收费更透明,消费前心里有底据了解,《办法》共24条,从企业资质、人员培训、设备管理、收费公示到信用监管,为清障救援行业立下了明确“规矩”。以前遇到事故,车主往往被动接受救援服务,对价格心里没底。《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要求:清障救援企业必须在对外服务网站或营业场所公示营业执照、清障救援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服务流程、投诉电话等信息。同时,第十三条进一步规定:救援前应主动出示收费标准,约定拖运目的地、费用构成、双方权责,救援后应规范提供合法票据。变化二:从业人员更专业,救援效率有保障救援等半天不来?来了操作不规范?针对这一问题,《办法》对企业资质和人员培训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七条:企业自有清障车不少于5辆,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第九条:从业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考核,鼓励考取技能等级证书。第十条:企业安全员需经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变化三:投诉处理更清晰,三个部门“对号入座”遇到问题该找谁?《办法》第十六条明确了投诉受理分工:涉及救援价格、不正当竞争等应当由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涉及行业企业基础管理由交通运输部门受理;涉及道路行政清障行为 由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同时,第十五条规定:企业收到投诉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或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反馈。高速公路救援也将更“透明”对于经常跑高速的车主,第十八条特别明确: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将自有道路救援系统数据接入“阳光救援”服务平台,实现救援车辆位置、救援进度等可查询。信用监管:服务好不好,信用“说了算”《办法》还引入了信用管理机制。第二十一条规定: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将归集清障救援企业的履约信息、资质信息、行政管理信息等,纳入信用管理,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服务好的企业受激励,服务差、被投诉多的企业将面临失信惩戒。为何要出台新规?随着南京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道路救援需求越来越大。但由于此前缺乏针对性的法律法规,行业存在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了救援效率和市民满意度。此次《办法》的出台,填补了行业监管空白。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新规,让每一位驾车人在南京遇到困难时,都能享受到规范、透明、高效的清障救援服务。
专栏2026-03-05 -
近日,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出台《江西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强化种养加工、运输配送、贮存、市场准入、消费等环节协同监管方面提出19项具体措施。在种养加工环节协同监管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强化产地环境治理,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管、指导;推行“区块链溯源﹢合格证”合二为一开具模式;建立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承诺达标合格证问题通报协查机制,完善不合格产品闭环处置流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监管信息双向通报制度和追溯协作机制;落实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出证查验制度,探索推动定点屠宰厂(点)、批发商、经营户或销售方的检验检疫信息三级对接。在运输配送环节协同监管方面,《若干措施》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食品运输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严格落实交付控制、卸载入库、运输过程和运输工具清洗等管理要求;落实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加强快递运输车辆和存放场地管理,推广绿色包装,保障寄递渠道食品运输安全;严格网络订餐配送安全管理,推广使用“外卖封签”,聘请外卖配送员担任外卖食品安全监督员。在贮存环节协同监管方面,《若干措施》强调,将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食品贮存主体责任,食品贮存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明确入库出库交付查验要求,严格交付衔接和入库出库管理。在市场准入协同监管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准入,加强传统特色食品加工制作工艺保护,完善相关标准体系;鼓励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师、注册(公共)营养师等专业人员,提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整体素质;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准入,探索实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协同监管模式,开展“抽检监测﹢监管执法﹢问题处置”联动监管;强化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工作,依法推进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规范处置。在消费领域协同监管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强化餐饮服务管理、完善校园食品安全共管机制、完善其他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共管机制、完善网络交易食品安全共管机制、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完善重点区域食品安全共治机制六项措施。《若干措施》还明确,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智慧监管水平,深化食品重点领域可视化非现场监管应用;推动信用监管与食品安全监管深度融合,提升监管效能;深化“你点我检”“你送我检”等活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同时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强化食品安全保障,研究解决本地本领域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白问题,避免出现监管漏洞和盲区。
专栏2026-02-10